造成啤酒瓶質量不過關的主要原因有兩個:一 是部分廠家對啤酒進行委托生產,廠家本身對啤酒瓶的把關不嚴;二是B瓶重復使用,超過使用年限也容易爆炸。
非B瓶屢禁不止
武漢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高級工程師李春生說,符合國家標準的啤酒瓶被稱為B瓶。按照國家有關質量標準,啤酒瓶分兩類,一種是一次性使用的啤酒瓶,一種是可以回收使用的,這兩種啤酒瓶都必須在瓶子的外包裝上作明顯的標記。
然而,國家有關啤酒瓶的質量標準頒布實施已有數年,市場上仍然可以看見非B瓶和超期服役的B瓶的身影,而且,因問題啤酒瓶爆炸造成的人身傷害事故仍頻頻發生。這些問題啤酒瓶的使用和流通對毫不知情的消費者來說無疑是一枚“隱形炸彈”。
B瓶超期服役藏隱憂
我國推廣使用啤酒B瓶已有數年,第一批啤酒瓶早已超過國家規定的兩年的回收年限。但是據有關市場人士反映,這一批啤酒瓶還在重復使用。可以肯定的是,如果這批舊B瓶還在被廠家循環使用,則引起爆炸的幾率勢必會增加。
據了解,由于目前生產新B瓶的價格是回收舊B瓶的好幾倍,因此不少啤酒生產廠家都是將舊B瓶回收后,經過消毒再次灌裝使用,而且不再做強度測試,忽視了酒瓶在清洗和回收過程中的碰撞。
事實上,在陽光下的過度暴曬都會使酒瓶產生擦傷、劃痕和材質的老化,當壓力不均勻地分布在瓶壁上時,酒瓶就容易發生爆炸。理論上講,連續回收使用5次以后的B瓶強度只有新瓶的50%,因此超過正常使用年限的B瓶,如果沒有及時淘汰,則存在爆炸的危險。
廣州生力啤酒公關部劉天麗認為,啤酒瓶廠家必須要加強內部的管理和質量監控,主動切實保證B字瓶的兩年使用期限,才能更好地確保啤酒瓶的安全。
“品牌公司”難把質量關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名啤酒企業的高層人士向記者透露說,非B瓶的存在是造成這類事故的主要原因。這位知情人說,目前啤酒行業出現了各種不同的“品牌公司”,即專為生產廠家經營的公司。這種“品牌公司”負責創品牌、做廣告、搞營銷,但自身并無啤酒生產實體,只是搞委托生產,所以其產品質量完全取決于生產方供貨的優劣,而供貨商為了節省開支,通常不用B瓶,而是把一次用瓶回收循環使用,或用一些質量低劣的啤酒瓶。因此,這種品牌公司的啤酒瓶質量更難把握。
負責啤酒生產的技術人員李先生對記者說:“我們工人不可能每一瓶每一瓶都拿起來看,分清這是2006年的,這些是2005年的,那些是2007年的。這是不可能的!
如果說要把超期服役的B瓶或者是非B瓶從市場上完全清除的話,需要幾千萬元,這個數字可以再建一個小型的啤酒廠,因此,許多企業出于費用的考慮都會緩而解之。
另外,還有一些“品牌公司”雖然重視品牌,對啤酒瓶的質量也有較高的要求,但是由于對啤酒瓶質量的鑒定缺少專業知識,所以容易出現啤酒瓶爆炸的事故。
嘉士伯廣州分公司有關負責人陳先生表示,正規的啤酒企業為了把好啤酒瓶的質量關,會堅持采用通過國家檢驗合格的瓶,同時自己在生產過程中也加強對啤酒瓶質量的把關,確保安全才上市。本報記者楊彩芳
名詞解釋B瓶
國家質檢總局在1997年1月1日正式頒布實施啤酒瓶的國家質量標準。這項國家標準對啤酒瓶的耐內壓力、抗熱震、抗沖擊等多項指標和包裝、運輸方法等都有嚴格規定,而且特別規定啤酒瓶的回收使用期限為兩年。業內把符合國家質量標準的啤酒瓶簡稱為B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