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1月11日消息稱,工信部日前發布《日用玻璃行業準入條件》的公告,新建或改擴建玻璃熔窯的項目,玻璃啤酒瓶熔化面積必須大于等于60平米,普通玻璃瓶罐大于等于50平米,高檔玻璃瓶罐大于等于25平米,玻璃器皿和玻璃保溫瓶膽均要大于等于40平米。準入條件自2011年3月1日起實施。
工信部公告指出,要嚴格限制新建保溫瓶項目,重點對現有生產線進行技術改造和升級,嚴格控制東中部及產能較為集中的地區新建日用玻璃生產項目。建設項目重點是對現有生產線進行技術改造和升級以及發展輕量化玻璃瓶罐、高檔玻璃器皿和特殊品種的玻璃制品,鼓勵新建、改擴建企業使用優質高熱值燃料和清潔燃料。
公告指出,對不符合準入條件的新建或改擴建項目,投資管理部門不予備案;國土資源管理部門不得辦理土地使用手續;環保部門不予辦理環保審批手續;城鄉規劃和建設、衛生、安全監管等部門不予辦理有關手續;金融機構不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電力監管機構要監督供電企業依法實施停、限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