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的主要成份為二氧化硅(SiO2),一般佔70%或以上,生產玻璃的其他原料包括「蘇打」( Na2CO3) 或 鉀鹼 ( K2CO3)及生石灰(CaO)。這些礦物原料在世界各地的分布很廣,蘊藏量甚豐,價格亦十分低亷。玻璃的化學特性非常穩定,故此在堆填區掩埋時,它只會佔用空間,而不會產生化學變化或降解,釋出對環境有害的物質。在香港玻璃瓶的主要用途是盛載飲料。過去本港的零售商曾廣泛地推行『按樽制』,回收玻璃瓶清洗后再重新充填,循環使用。然而近年香港的飲品銷售網絡經歷了明顯的轉變,過去在「按樽制」內扮演「玻璃瓶庫」角色的辦館及雜貨店日漸式微。加上紙、塑膠及鋁等物料逐漸取代玻璃成為飲品盛載容器的主流,玻璃瓶的市場份額及重要性因而逐漸下降。現時玻璃容器的應用要限于高檔次飲品,例如酒精及酒類飲料。實施『按樽制』時,若流通的玻璃瓶數量下降至某一水平,『按樽制』的運作便會失去成本效益。加上飲品生產商陸續把生產工序遷往內地,增加運輸距離和回收的成本,令情況進一步惡化。上述種種原因皆令本地飲品商對推行『按樽制』回收計劃卻步。玻璃瓶不像廢紙、塑膠及金屬那樣能輸往外地作循環再造,原因是從廢玻璃製造玻璃瓶比對從相關的礦物原料生產玻璃瓶在能源消耗及成本方面不相上下,沒有明顯優勢。故此海外市場對收購廢玻璃并不積極,作價偏低,甚至不足以抵運輸成本。因此,回收玻璃輸往海外一途因欠缺經濟效益而一直難以啟動。現時大部份的璃瓶使用一次后會與一般垃圾溷合被送往堆塡區棄置,衹有少部份的玻璃瓶經清洗消毒后會再用。目前僅余少數的飲品生產商推行『按樽制』,而大部份的飲品生產商和進口商均沒有設立回收玻璃瓶的機制。廢物減量及循環再造。
回收的玻璃瓶以經使用的飲品瓶為主,貨源來自垃圾收集站和服務業(例如酒店、酒吧及餐廳)。玻璃瓶在回收后,會經玻璃瓶清洗商清洗處理。根據環保署的資料,現時本港有兩名玻璃廢料收集商 / 加工處理商。玻璃瓶經過清洗烘乾,便會轉售給醬油製造商、果汁生產商及五金商舖等作為容器。
廢玻璃瓶回收及循環再造的主要問題
在本港進行廢玻璃瓶回收和循環再造存在一定限制:
a) 香港沒有玻璃瓶製造廠,無法大量吸納廢玻璃瓶循環再造。b) 除了小規模的清洗再用外,本港回收的廢玻璃瓶缺乏其他的出路及市場。c) 輸出廢玻璃瓶到海外循環再造并不合乎成本效益。d) 飲品進口商及本地飲品製造商對實行「按樽制」或其他回收機制缺乏興趣。e) 缺乏相關的強制性產品責任制計劃推動飲品玻璃瓶使用后的回收。總的來說,在尚未確保廢玻璃有穩妥的回收出路之前,并不適宜過早地建立大規模的玻璃樽收集統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