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物業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公平,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一、會議召集、召開情況
本公司董事會于2009年10月30日以書面方式發出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的通知,會議于2009年11月6日上午11:00在深圳市人民南路國貿大廈39樓會議室召開。
會議由陳玉剛董事長主持。會議應到董事9人,實到董事9人。公司監事、主管財務工作的王航軍副總經理列席了會議。
會議召集和召開程序符合《公司法》、本公司《章程》、《董事會議事規則》的有關規定。
二、議案表決情況
(一)、審議關于轉讓華晶玻璃瓶公司股權的議案本公司全資子公司——香港深業地產發展有限公司(下稱:深業地產)持有深圳市華晶玻璃瓶有限公司(下稱:華晶公司)15.83%股權。本公司委托了深圳方達會計師事務所、中聯評估有限公司對華晶公司進行審計與評估。經審計,截止2009年3月31日,華晶公司總資產182,205,146.57元、總負債260,513,193.33元、凈資產-78,308,046.76元;經評估,華晶公司總資產199,863,272.32元、總負債260,513,193.33元、凈資產—60,649,921.02元。華晶公司的財務狀況顯示已經嚴重資不抵債。
本公司擬通過協議方式向深圳市通產包裝集團有限公司轉讓深業地產持有的華晶公司15.83%股權,擬轉讓價格為155萬元人民幣。
本議題之事項構成關聯交易,在提交董事會審議前,已經本公司獨立董事事前認可。獨立董事認為:1、本次交易將盤活公司資產,回籠資金,使公司能夠重點發展主營業務,符合公司發展需要;2.本次交易以具有證券從業資格的評估機構的評估結果作為定價依據,交易所涉及的評估方法合理,交易價格公允;交易合同內容公平合理,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則;3.公司對本次交易的決策、表決程序合法有效,關聯董事在表決過程中依法進行了回避。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三位控股股東董事回避表決。
表決結果:6票贊成、0票棄權、0票反對。
(二)、審議《深圳市物業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內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根據中國證監會的要求,本公司擬定了《深圳市物業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內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主要目的是為了規范公司經營過程中內幕信息和知情人的管理,保證公司內幕信息不被濫用,維護證券交易者的合法權益。
表決結果:9票贊成、0票棄權、0票反對。
三、董事會決議情況
會議審議并通過了如下議案:
(一)、關于轉讓華晶玻璃瓶公司股權的議案;
(二)、《深圳市物業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內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物業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09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