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尤其是夏季,啤酒瓶爆炸屢屢發生,造成悲劇令人揪心。近日,中華包裝瓶網記著又獲悉一起“ 啤酒瓶超期服役 遇熱受壓將成“餐桌炸彈” ”的爆瓶事件。中華包裝瓶網在此對此次事件以及相關的消費者權益再一次進行說明。
來哈爾濱旅游的白楊一家在飯店用餐時遭遇“險情”--剛剛打開的啤酒瓶竟然炸裂。“幸虧我躲得及時,把孩子護住了,要不然肯定受傷。”白楊心有余悸地說。據這家飯店的工作人員介紹,出現這種情況,可能是啤酒瓶超出了使用年限。
黑龍江岳成律師事務所的何乃民律師曾經代理過啤酒瓶傷人的案件。他指出,按照國家規定,啤酒瓶的回收使用期限是兩年。超過使用期限酒瓶在耐內壓力、抗熱震、抗沖擊等方面都存在一定隱患,在遇熱受壓時容易成為“餐桌上的炸彈”。
他還介紹,按照國家規定,每個啤酒瓶應在瓶底以上20毫米范圍內打有專用標記“B”,以表明是盛裝啤酒的專用瓶,業內把這種符合國家標準的酒瓶稱之為“B瓶”。這串以B開頭的字符,不僅有酒瓶生產企業的代號,還包括酒瓶的生產年份。消費者一旦發現酒瓶超過了使用期限,就應當停止使用,并向相關部門舉報。
另外,何乃民律師還提醒,一旦啤酒瓶傷人事件發生,消費者在維權過程中要對如下兩方面作出舉證。一是要證明所受傷害和損失與啤酒瓶爆炸有因果關系。二是要注意保留好啤酒的商標和購買憑證,以便查明爆瓶啤酒的制造商和銷售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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